2015年10月11日 星期日

三好運動閱讀分享   第69回    犯了錯就當勇於認錯

    某次監考,有一個學生作弊而被我發現了。他請求不要報到訓導處去。他說他已經知道錯了,下次一定不敢再犯;但如果報到訓導處記了過,這個汙點永遠洗不清了。其他同學亦群來說項。我聽了這番似是而非的辯解,想到這正是一般學生以為當然的觀念,心中不由得要湧起一份擔憂。

  我告訴這個學生:大丈夫作事要敢作敢當,既然犯了錯,便應當勇敢地接受應得的責罰,然後再談改過,這是為人負責的表現。如果你是個畏於負責的懦夫,我殊不願原諒你的過失;而如果你是個有肩膊、有脊樑的好青年,你便不當請求原諒。

  再者,你以為你染下的汙點是可以抹掉的嗎?我告訴你:任何事實既發生了,便是永遠遮掩不掉的。如果你感到這事實的存在可恥,那麼你只有一個辦法去消除恥辱,那就是永不再犯同樣的錯誤。當你自信你永不再犯這過失時,當你的品格重新為人所信任時,你這個汙點的存在便完全無關重要,你也將不再覺其可恥。所以論語中說:「君子之過如日月之蝕焉,其過人皆見之,其更也人皆仰之。」試問今天,誰還記掛著孔子犯了那一點小過失?

  你是認為內心的真正改過重要呢?還是訓導處記錄上的乾淨重要?如果你認為行為上的改過是主體,則你既已改過,你便已清白,訓導處的紀錄只是一張薄紙,何必放在心上?你若是如此苦苦要求抹去紙上的形跡,便明白表示你想一手遮掩你的錯失而欺矇天下人的耳目,你這用心已經是虛偽,則我何能相信你說下次不再犯過的話是出於真誠的反悔與決心?你且回去想想自己真正的用心罷!

  一切作弊的行為,都是出於詐偽與僥倖之心,有了詐偽僥倖之心,又何能復有如上一段明晰的認識?吾人教訓已作弊的學生,固當以此一番話,而未曾作弊的學生,亦當教他作如此一番思辨。                     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曾昭旭《犯了過就當勇於接受懲罰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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